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700期 >2016-02-03编印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农业用水将实行精准补贴制度
刊发日期:2016-02-0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据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潜力所在。
  《意见》明确,改革要坚持综合施策、两手发力、供需统筹、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是,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要加快推进改革,通过3-5年努力率先实现改革目标。
  《意见》强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是要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二是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分级制定农业水价,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三是要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以及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节水奖励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综合施策,即通过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管理节水、价格节水、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以及技术节水等手段的协同推进,来共同促进农业节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价格司相关工作人员说。
  “农业是用水大户,约占全社会用水总量六成以上。目前我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2,与发达国家已达0.7以上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水平有一定差距。”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差距的背后,一方面与我国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当前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分不开。
  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但由于相当多农田水利缺少计量、水权制度缺乏,能够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水价机制还不健全,造成我国一些地方农业用水“水龙头拧不紧”的后果。记者在采访中就发现,由于目前全国农业水费平均每亩地不到0.1元,只是成本的1/3,而且实收率不到一半。偏低的水价,带来很多地方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大水漫灌不心疼”的心理。
  针对这一现状,意见提出,要通过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等手段来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提出要通过分级制定农业水价,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