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699期 >2016-02-02编印

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刊发日期:2016-02-0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编者按】2015年,我市深入贯彻中央、省和青岛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即日起,本报推出《正风肃纪进行时》系列报道,刊发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进展。
      2015年,我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完善“两个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将相关责任具体细化,分解落实到市级领导、各镇各部门班子成员、中层科室和工作人员。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2次,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作出相关批示29次,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检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作出表率。
 
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制定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组织开展市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市纪委全委会现述廉述责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147条,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整改落实。组织市城建局等5个行政执法部门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进一步强化了对下级党组织和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利用好谈话、函询等有效监督手段,不断规范日常权力监督。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头督导,同107名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发放廉政询问函5份,对3个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全市有7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2人因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追责。
 
加强对市直部门监督检查
 
  创新派驻机构监督方式,学习借鉴巡视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加强对市直部门监督检查。2015年,共对人社局、总工会等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全面工作督察,发现问题39个,提出整改意见48条,督促部门完善制度34项。围绕惠农政策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固定资产管理等重点和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线索8条,立查腐败案件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制约和监督
 
  对我市部分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共涉及28名公职人员和34个企业,拟给予党纪处分3人,拟给予批评教育处理14人。对12个镇街、48个市直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抽查了292名班子成员的办公用房情况和180名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情况,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督办。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完善有奖举报办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作风建设积极性,共受理群众监督举报23件,查实9件。2015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3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对15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莱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