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685期 >2016-01-07编印

市公安局实行领导干部跟车处警制度
刊发日期:2016-01-0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加强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服务指导,转变作风、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市公安局决定实行领导干部跟车处警制度。
  制度规定实行局党委成员和派出所领导干部上车跟班处警,其中,局党委成员每月至少到协包派出所上车跟班处警1次,跟车不少于2小时;派出所所长每周至少上车1次,跟车不少于4小时。并实行领导干部上车跟班处警报备制度。
  工作中,要求局党委成员和派出所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扑下身子、沉到基层一线,亲身体验、切身感受,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真正解决问题。要本着有警出警,无警巡逻的原则,加强对警情高发区域、重点区域及部位的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也可入户走访群众,嘘寒问暖,密切群众关系。
            (于良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