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于2013年12月,是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规范性社团组织,担负着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工作任务,共有32个会员单位,见义勇为资金230万元。协会选举产生了由国家电网莱西市公司总经理徐强任会长的第一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由莱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担任,其他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设立了监事会,聘请莱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福考担任名誉会长。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先进事迹,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提供资助救助,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和谐社会构建。
为规范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和救助工作,市见义勇为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章程》、《莱西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救助暂行办法》、《莱西市见义勇为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接受捐赠办法》等制度文件,公布了开户名为莱西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见义勇为基金账号:802600200609854(青岛银行莱西市支行),坚持捐赠自愿原则,对接受捐赠的形式、办法和方式方法进行了严格规定。重新设计了见义勇为人员推荐审批程序,制定了《莱西市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工作流程》,从申报受理、调查确认到评审反馈,再到表彰奖励,实行闭环式规范化运作,使每一起见义勇为都能够得到彰显弘扬。
近年来,见义勇为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见义勇为协会成立之初,我市就有22家企业踊跃奉献爱心,捐款达96万元,其中青岛易简电力有限公司捐款30万元,市建筑总公司、青岛宏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捐赠10万元,青岛凤凰东翔印染有限公司、浩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青岛海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爱心企业分别捐款3万元和2万元不等的金额。2015年,又有4家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以公益事业回报社会,向市见义勇为基金捐赠1-5万元不等,其中青岛中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3年捐赠1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又捐赠见义勇为基金5万元,捐赠的企业还有青岛广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万元,青岛新天合石墨有限公司1万元,青岛万福鑫昊热电有限公司1万元,还有多家企业表示将于近期开展捐赠活动,大力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根据《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接受捐赠办法》,一次性捐赠1万元(含)以上的单位,为协会会员,颁发莱西市见义勇为协会会员单位奖牌。
见义勇为资金的募集,解决了长期以来见义勇为基金不足和见义勇为精神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将有效保障见义勇为工作的后续运行。募集的基金全部严格用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抚恤、救助和见义勇为宣传等方面,每一笔支出,都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每年的表彰奖励、走访慰问、救济抚恤由秘书长提出预算,理事会审批。宣传活动经费支出,由监事会审查,理事会审批,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签字后方可入账。
协会成立以来,我市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感人至深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2014年2月16日为救2名落水儿童而英勇献身的店埠镇葛家泊村葛中科,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被各类新闻媒体争相报道。2月2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葛中科的事迹进行了长达两分半的报道,并配发了短评,在社会上营造起了浓厚的正能量舆论氛围。在他的影响下,除了与葛中科一同救人的葛文修外,又先后涌现出救人献身的于恩成、救捞落水妇女的董成爱、智擒罪犯的林德志、勇斗盗贼的电力职工李俊家、百里追盗窃嫌疑人的群众李健、李孝国,热心社会治安的居民刘玮,勇救落水人员的城建职工赵东刚、群众杜正团、于振胜、王志君等一批先进模范,更涌现了与时间争分夺秒抢救深井昏迷群众的日庄镇路南埠村12人见义勇为模范群体,全市见义勇为精神得到进一步树立和弘扬。
2014年,市见义勇为协会表彰了“莱西市见义勇为模范”8人,发放奖励资金5.2万元,并积极向青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获得“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有7人,发放奖励资金9.4万元。在大力表彰奖励“新模范”的同时,协会也没有忘记“昔日英雄”,先后多次组织走访慰问30名见义勇为困难人员,发放救助资金达62.2万元,使生活陷入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得到及时帮助,极大解决了见义勇为模范的后顾之忧。
2015年,市见义勇为协会共表彰见义勇为模范17人,其中5人获得“莱西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12人获得“莱西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共发放奖励资金5.5万元。
莱西大地,自古民风淳朴,崇尚公平正义,有着乐于助人的良好风尚,自1988年以来,我市先后涌现出284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其中4人被评为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6人获得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31人被评为青岛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