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676期 >2015-12-22编印

重拳治污还民碧水蓝天
刊发日期:2015-12-22 阅读次数: 作者: lxxwzx  语音阅读:
      2015年,我市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满足群众诉求,稳定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导向,综合决策、协调联动、严格执法,大力推进水和大气污染防治,控制排污总量,强化农村环境整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综合整治,重点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提升10.9个百分点 
 
  2015 年,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涉及“水污染治理”的9个工作方案。通过落实责任,深入开展重点河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控制了水污染加剧趋势,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部分污染物指标浓度大幅下降。大沽河、小沽河、洙河、五沽河、芝河、长广河、嵯阳河7条河流的15个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同比提升10.9个百分点;其中青岛市控大沽河、小沽河、洙河、五沽河、嵯阳河5条河流9个断面水质达标率82.3%,名列青岛四市第二。五湖水质总体良好,其中三大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整治嵯阳河流域污染。规划建设嵯阳河流域管网工程17项,完成嵯阳河流域53家养殖场粪便污染治理,白马河、炉上河、姜山干渠等支流清淤,实施了洙河两岸及展格庄、范家疃、炉上、岚上等7个村庄,姜山镇部分饭店和商业网点生活及餐饮污水截污整治,接入市政管网;市污水处理厂和姜山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提标改造;嵯阳河南岩水库入口水质实现了稳定达标。
  
  控制大气污染,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40天
  
  防治结合、全面整治空气污染,削减主要污染物浓度,推进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64平方公里,2015年建设35平方公里,禁止新建、逐步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治理污染企业,对九联集团、华地热力等9家企业的18台燃煤锅炉实施了脱硫、脱销和除尘治理,10家企业淘汰拆除燃煤锅炉14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团岛路、长岛路、重庆路等烧烤摊点较集中的区域,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集中规范整治。
  落实责任,疏堵结合,全市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夏秋两季没有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问题。防治机动车尾气,市政府分别出台了黄标车提前淘汰、黄改绿资金补贴政策,相关部门加大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力度,受理黄标车60余辆,完成改造52辆,检查加油站192次,保证了油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实。
  2015年1-11月份,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同比2014年增加40天。11月份,根据青岛市综合考评,我市空气质量名列四市第一。2015年,我市获得青岛空气质量改善奖励资金308.5万元。
  
  累计投资1.66亿元,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2%以上
  
  2015年,我市共实施污染减排工程42项,搬迁企业2家,其中青岛金莱热电有限公司等3家燃煤企业实施脱硫、脱硝DCS系统改造,年可减排二氧化硫202吨,九联养殖场粪便处置年可生产有机肥2000吨,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投资4000万元,可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2015年预计全市化学需氧量削减12.3%、氨氮削减14.6%、二氧化硫削减9.5%、氮氧化物削减14%,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
  
  排查环境违法企业440余个,整改环境问题1000多个
  
  2015年是贯彻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一年,我市加大环保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集中行动40多次, 排查环境违法企业440个,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450余份,整改环境问题1000余个,停产整治企业31个,立案处罚严重违法企业68个,立案处罚金额443万元,依法查封环境违法项目3个,依法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环境犯罪嫌疑人3人,约谈环境违法企业11家,解决了一批环境问题。 
  加强环境安全监管,健全环境安全应急救援机制,30家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制定了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方案,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实施了重点区域环境问题治理,电镀集中区、危险废物处置区、制药化工聚集区、石墨加工集中区,实行分类监管;以信访投诉为导向,处理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全年接收处理环境信访、群众投诉案件和公开电话1400余起。      (董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