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交通陋习,制造了一件件交通事故,酿成了一个个家庭悲剧,令人唏嘘不已。人们不禁要问:面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详尽规定,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开车打电话、把大灯越开越亮、与行人争分夺秒抢过斑马线?
应当承认,汽车进入中国寻常百姓家的速度太快了,很多人虽然圆了汽车梦,但头脑中的法治观念和文明素养,却难以“踩一脚油门”就速成。现实中,有的把交通法规作为考试科目而没有视为开车准则,有的仗着经验丰富技术好无视驾驶禁规,有的把道路当做自家院子而无视他人,等等。有调查显示,我国有95%的交通危险情况,是由驾驶陋习造成的;而交通拥堵,很多时候也是陋习造成的。如果法治观念和文明素养依然蹒跚,随着私家车猛增、道路建设日新月异的,并不全是高效率与高速度,可能还是汽车与行人、汽车与汽车、汽车与社会的矛盾日益突出。
道路不是秀车技的赛场,更不是为所欲为的自家客厅。法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如何驾驭自己。对驾驶人员来说,法律是驾驶的依据,是“倒逼”文明规范开车的底线。祛除交通陋习,除了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熏陶等潜移默化的软办法外,更要依法对那些“要命”陋习,加大执法密度,加大惩处力度,增强交通法规的威慑力和强制力,这是避免“任性驾驶”最直接最管用的实招。
回头看,治理酒驾已收到较好效果,越来越多的驾驶员,已逐渐养成酒后不驾车的好习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治必行”。像治理酒驾那样,以法治刚性筑牢基石,以严格执法来“解近渴”,人们才能在敬法畏法中祛除交通陋习,让汽车文明在严格执法过程中逐渐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