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优化发展环境为着力点,强力抓好城乡就业创业、社保体系建设、劳动关系协调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
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出台并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各类政策26项,为就业创业者发放补贴资金4059.6万元。依托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三级机构,建成1处市级、12处镇级和115处村级(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分批通过青岛市达标验收。建立和完善企业用工监测、用工信息发布系列制度,集中开展促进就业“春风行动”、“岗位政策双下乡活动”、“大企业人才直通车活动”,引导普通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到企业选岗就业,五年累计实现新增城乡就业9.5万人。建成三木装饰城、山后韭菜基地、农业局基地、联富国际装饰城4处创业孵化基地和富兴精品装饰城、水沟头文化市场2处创业示范基地,五年新增创业3568人。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44.6万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公务员工伤保险制度,将全市2520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出台并实施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开展社区定点医院“门诊统筹”和“大病门诊”,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制度、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起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将劳动保险、机关保险、医疗保险、居民保险、新农合五个保险机构全部搬迁至行政服务中心,整合形成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保险“一站式”服务;整合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险合一”。采取发布《欠缴社会保险费预警信息简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等措施,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五年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27.5亿元,支出112.8亿元,2012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审计署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
创新维权体制机制,劳动关系保持和谐。改变以往由市级单向调处劳动纠纷模式,建立市、镇、企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实现各级纠纷调解组织按规定职能开展工作,“十二五”期间,基层纠纷调解组织案前调解率90%以上。畅通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信访和企业联络人四条渠道,掌握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和化解。起草了《劳动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处置程序、部门联动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完善劳动纠纷“基层化解”、“激励调解”、“联合调处”三个办法,定期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和劳动保障举报专查,推动了劳动纠纷调处由“以裁决为主”向“以调解为主”转变。“十二五”期间,共受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6400余起,按期处结率均达到100%。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