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综合信息总第1665期 >2015-12-02编印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刊发日期:2015-12-02 阅读次数: 作者: 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笔者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职责,自2015年11月17日至2016年2月23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集中开展全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和产品网上档案,突出重点产品、区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日用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
  
圈定12类重点产品
 
  专项整治以服装鞋帽、纸巾纸、卫生巾、卫生纸、洗衣粉、洗衣液、蚊香、餐具用洗涤剂、儿童用品、小家电、塑料袋(含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和家用塑料袋)和感应炊具等12类为重点产品,以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监督抽查不合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有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为重点企业;重点查处假冒伪劣、无证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无”标注等违法行为和制假黑窝点。结合我市实际,确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重点区域,确定塑料袋(含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和家用塑料袋)为重点整治产品。
 
 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各市场监管所开展本辖区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普查和摸清辖区内消费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底数,并将企业数量、分布、产品种类、资质证书、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及时录入山东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系统。
  严格开展监督抽查。结合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在与市局抽检工作有效协调的基础上,对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安排第四季度监督抽查工作中,重点突出对日用消费品等产品的监督抽查,依法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处罚工作。
  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省局文件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厉打击日用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上级行动方案要求,做好消费品专项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费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将结果通报其他各相关部门。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把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贯穿始终,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企业开展约谈,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促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增强整治行动效果
 
  围绕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监管、检验、执法及市场监管所的作用,做到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专职执法机构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报道等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正反两方面典型报道,大力褒奖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典型企业,同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截至11月30日,此次专项行动已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抽检服装鞋帽、地膜、塑料袋等产品50余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