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综合总第1660期 >2015-11-24编印

千名监督员“站岗”环保一线
刊发日期:2015-11-2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2300多名社区、村庄居民受聘为环保监督员,加入村、社区环保监督员队伍,成为呵护碧水蓝天的重要力量。
  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旨在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切实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市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我市聘请的2300名环保社会监督员,来自于全市所有镇街的860多个村庄、社区,他们分布广泛,能够充分了解镇村环境保护一手情况,反映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对促进全市环保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构建城乡环保一体化管理网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建立环保监督员队伍,原则上每个村、社区聘任3-5名环保监督员,任期2年,期满可续聘,人选由当地村(社区)委负责推荐,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聘任,市环保局备案,并发文予以公告。环保监督员的基本条件是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德心、事业心,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一定的社会影响,不脱离原工作岗位。环保监督员由各镇街负责组建、并统一管理,具体由环保办负责协调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评估。
  环保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为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环保知识;配合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污染企业进行监管,定期向周边群众通报情况;及时发现、报告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密切关注辖区内环境质量、尤其是河道水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境信访和环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监督环保部门行政执法和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