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655期 >2015-11-13编印

我市2016年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
刊发日期:2015-11-13 阅读次数: 作者: 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我市召开2016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部署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缴纳2016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对保险收缴流程、集中缴费期限、代收机构设置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2016年度集中缴费期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20日。参保人员范围为具有本市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和其他具有本市户籍(包括农村、城镇户口)且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成年居民。  个人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30元。成年居民分两档缴费,其中,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人每年350元;原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可自行确定缴费档次,其中,二档缴费每人每年130元。不同人群,确定不同的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代收机构后,由代收机构具体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费用代收等工作。                   (辛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