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区域看点总第1628期 >2015-09-23编印

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刊发日期:2015-09-2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十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问答

  ●我市技工院校实习训练耗材补贴制度的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我市技工院校开设适应青岛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需要,且技术含量高、耗材成本大的专业,招收具有技工院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按规定学时完成全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课程后,按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人数,给予技工院校一次性实训耗材补贴。技工院校实训耗材补贴标准根据各专业培训难易程度和培训成本确定,实施分类补贴:一类专业补贴标准为600元/人;二类专业补贴标准为400元/人。
  ●技工院校学生如何享受免学费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对在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技工院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技工院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技工院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财政不予补助,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我市所有技工院校按照《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技工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青价费〔2012〕18号)文件规定全额给予学校补助。
  ●技工院校学生如何享受助学金政策?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助学金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
  ●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参加我市劳动预备制培训?
  城乡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均可到我市技工院校进行劳动预备制登记,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4年制劳动预备制培训。劳动预备制人员按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一年内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参军入伍、升入高一级技工院校以及在本市自主创业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年度给予培训费补贴和一次性技能鉴定费补贴。其中,符合《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青财教〔2012〕43号)和《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文件规定,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 免除学费学年不予补贴培训费。
  ●我市跨户籍地职业培训补贴的范围是什么?
  我市跨户籍地职业培训补贴的范围是本市户籍符合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条件,到户籍地所在区(市)以外的定点培训机构(经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的人员。
  ●我市失地农民岗位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从2014年起,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征用造成失地且纳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的未就业农村劳动者,对培训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证书的,除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外,按照我市就业技能培训同工种同级别补贴标准最高30%的比例,给予失地农民培训岗位补贴。
  ●培训机构如何享受定向(订单)培训奖补?
  对职业培训联盟的定点培训机构与企业,以及我市定点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签订定向(订单)培训协议,组织开展定向(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后定向(订单)就业的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定点培训机构奖补。
  ●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技能培训计划如何执行?
  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需求,组织职业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进行对接,面向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对培训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合作开展的职业培训,根据培训合格后定向(订单)就业人数,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奖补。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按每人300-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组织开展的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在岗职工取得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技能人才储备计划如何实施?
  根据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用工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结合技能人才供给状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编制全市技能人才急需紧缺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发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人才储备培训。培训合格的,纳入全市技能人才储备库,并根据培训工种、等级和就业状况给予培训补贴。对青岛市培训机构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由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自行或委托外地培训机构组织青岛市城乡劳动者实施赴外地培训,经培训合格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等有关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