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管理松弛,亟需加以整改。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主要表现,一是购入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二是捐赠取得或从上级部门无偿取得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三是对车辆、微机等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及时报批后处理账务;四是部门、单位之间按政府要求调拨固定资产,或部门内部调拨固定资产,未办理调拨手续;五是固定资产产权不清,后续管理不规范。
分析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部门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特别是新官不理旧账;二是部门单位财会人员、办公室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按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长期账实不符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三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审计建议,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检查、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保障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贺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