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房管、城建、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动及信息共享机制,安排专人对全市所有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监管,做到无缝隙、无盲点,及时发现违规开发、违规预(销)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实行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予以严厉打击,使违法、违规企业寸步难行,有力维护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实施项目预售资金监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市房产管理局自去年12月份以来,根据《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对全市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资金实施了预售资金监管。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必须将售房款存入企业自行选择的银行及其在该银行开立的专用监管账户,监管资金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这一举措对预防房地产开发企业抽逃、挪用或挤占预售资金造成烂尾楼,规避市场风险,起到了较好的防范作用。
大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为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回笼,今年以来,市房产管理局结合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参照周边区市做法,调整了我市商品房预售条件:由原来的多层项目须封顶、高层项目须达地上总层数1/2,调整为多层项目地上达2层、高层项目地上达总层数1/4,就可以申办。此外,房管、城建等部门正在调研计划出台《关于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将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外部条件。
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
重点加大了原一中北校教师公寓问题的解决处理力度。目前,经反复论证,市教体局已与青岛宏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转让意向,将该项目以拍卖标的价(14006万元)整体转让给青岛宏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投资完善项目维修和后续配套建设工程,并按政府规定为预定户办理房产手续,剩余房屋由宏远公司按市场价格自行销售。3月21日,双方已正式签订转让协议。目前,宏远公司已进入工地,项目内绿化已完成场地平整和乔木栽植,道路重新规划已经完成并开始施工,外墙涂料粉刷已完成30%。水集建筑公司、新明建筑公司也进入小区对已建工程进行整体维修,所有维修工作已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