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604期 >2015-08-13编印

我市从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刊发日期:2015-08-1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围绕解决以往党员组织关系存在的“不接转、越级转、转不进、落不下”等问题,我市推行“问询、审核、提醒、备案、督查”五步法,从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详细问询。实行首问负责制,党员到组织部门接转组织关系时,由首先接办人员负责到底,详细问询了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原因、学习就业及居住地情况、党员拟转往党组织和交纳党费等基本情况,确保每名转入(出)党员符合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要求。
  严格审核。在了解党员基本情况后,由基层党委组织办人员采取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阅党员档案、与党员原所在党组织电话联系等方式,严格审查党员资格、转接条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党员”流动。
  温馨提醒。实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党员下步应去往党组织、有效期内办理手续、回执联处理等有关接转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党员,为党员快速高效接转组织关系提供便利服务。
  分级备案。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备案制度,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和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将党员转入(出)时间、原所在党支部、去往党支部、联系电话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党组织准确掌握每名党员流向,有效防止“失联”党员问题的发生。
  定期督查。每个季度对各党委接转组织关系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或重点督查,通过查看接转登记簿、介绍信存根和回执单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正,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应落尽落。
                                      (李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