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604期 >2015-08-13编印

市人社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刊发日期:2015-08-1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的指导下,市人社局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落实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开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突出抓好着力点,不断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  夯实责任基础

  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人社局重点开展了“三抓”工作。抓文件制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研究制定了《市人社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提供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遵循。抓制度规范。根据上级要求,新定了“五不一末”制度,梳理并修订了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民服务三个方面的17项规章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工作机制。抓督查调度。每月召开一次局党委扩大会,在研究业务工作的同时,同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依法行政,廉洁办事。

规范选人用人  推动责任落实

  认真履行管理范围内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职责,通过严把“三关”,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严把资格关。对各单位提报的拟提拔干部人选,坚持严格按规定审查人员资格,对属试用期之内、群众意见较大等情况的人员,不予提拔任用。严把程序关。梳理完善了中层干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确定、发文公布等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按规定程序考察、任免干部,避免选拔任用干部程序违规。严把廉政关。坚持将拟提拔干部的业务表现与廉政表现一并进行考察,考察过程中注意了解干部的廉政表现,防止发生“带病”提拔干部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对11个单位的32名干部进行了考察、任免,无一例违规提拔问题。

加强权力制约  厘清责任归属

  按照建立“五不一末”制度以及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等权力运行方面的规定,建立了三个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党委会议议事制度。对党委会议议事的原则、范围、会议召开、议事程序、议事纪律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对应通过党委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坚决通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策,确保将权力运行始终置于集体监督之下。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了《莱西市人社局关于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立足人社部门重点业务事项和重点岗位,确定了29个廉政风险防控点,并采取再造工作流程、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和轮换岗位的办法,防止发生岗位廉政风险,确保岗位权力运行始终置于监督之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市审改办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要求,认真梳理部门权力事项,经审核确定人社部门行使的权力事项174项,并通过莱西政务网对外进行了公示,将人社部门的权力运行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