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综合信息总第1601期 >2015-08-07编印

专项行动“剑指”无照经营
刊发日期:2015-08-0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强化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7月20日—10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无照经营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部门职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积极引导办理营业执照,及时化解市场监管工作风险。努力实现符合办照条件的,办照率达100%;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亮照率达95%以上。重点整治各镇街驻地、主要商业街道、各村庄(社区)、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取得审批许可或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消费者投诉反映突出的重点行业。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等工作。各分管领导定期指导督促所分管基层所的无照经营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成员科室及时提供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好市场监管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场监管所切实履行好属地化监管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监管机制。
  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属地政府支持。各市场监管所将“无照经营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并充分发挥属地管区、经委、安监站、派出所、村居、社区等基层单位作用,齐抓共管,形成查处无照经营监管合力。
  加大督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为确保此次“无照经营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建立了“无照经营查处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每月编发《无照经营百日整治情况月通报》,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市场监管所查处无照经营及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确保工作抓出成效。
                                    (张洪兴 王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