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和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战略高度。从本期开始,由市纪委和新闻中心联合推出“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专栏,宣传我市部分镇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的做法。
近年来,姜山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落实一岗双责 强化责任担当
姜山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责任明确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建立起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机制。与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班子成员向党委书记看齐,中层干部向班子成员看齐,一般干部向中层看齐”,在全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情的决策,全部提交党委会进行民主讨论、民主决策。
严明纪律规矩 注重执纪监督
姜山镇紧紧围绕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从严管理干部紧密结合,从制权、管钱、用人等关键环节入手,严明规矩、规范管理。
严格办事“规矩”。镇村干部必须公开透明办事开支,特别是村级事务、相关投入工程和开支必须由管区审核批准方能实施,所有工程必须实行公开叫标、阳光操作,不准以任何形式插手工程。严格吃饭“规矩”。镇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村级党员干部一律不接受吃请和请吃,违反规定者按要求予以问责。规定村级取消招待费,因公务、招商等事项确需招待的,一律由镇政府出资招待,实现了村级招待费“零”支出。严格考核“规矩”。统一制定机关干部和村级工作考核办法,“以事定考、以考定绩、以绩定酬”,以考核为“指挥棒”,把党员干部的工作重点向抓发展、抓服务上转变,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解决了党员干部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立足“三转” 履行监督责任
姜山镇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执纪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攻方向,督促和配合镇党委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以学促廉,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法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理论及有关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采取案例讲解、廉政法规知识培训教育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再培训;组织镇机关干部到北墅监狱和青岛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监督,要求班子成员和包联干部必须参加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全镇94个村庄设立廉政督察员,对村级的财务开支、民主议事、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同时,通过公开领导干部、镇纪委和便民服务中心的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