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上半年,我市把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做为环保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执法,推进污染治理,截至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14.4%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据自动监测数据统计,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66.3%,较去年同期提升14.4个百分点,其中,空气质量达到一二级的天数分别为14天、106天,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7天、19天;城区空气环境中的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为31、30、98、5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4、11.8、12.5、17.6个百分点。
上半年,我市实施了系列治理工程,控制大气污染:一是治理燃煤污染。计划淘汰治理燃煤锅炉14台,目前已淘汰5台;二是防治扬尘污染,强化道路保洁和洒水抑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洒水率为25%;年初确定的11项绿化工程5项已竣工。三是防治机动车污染,组织加油站专项检查22次,检查加油站89家次;受理“黄改绿”黄标车16辆,实际完成改造3辆,淘汰黄标车78辆;四是整治露天烧烤污染,规划集中烧烤区6处,依法清理和规范露天烧烤摊点70余处,没收烧烤炉、冰箱等36台,拆除违法搭建的露天烧烤大棚170余平方米。五是控制秸秆焚烧污染,通报秸秆焚烧行为11起。
重点河流水质达标率提升7.6%
根据监测数据评价我市重点湖河,五湖水质良好,六河水质一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莱西湖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龙泉湖和青山湖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月湖水质大部分监测项目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总氮等5项指标超Ⅴ类水质标准。大沽河、小沽河、芝河、五沽河、洙河5条河流的13个控制断面,按照功能区划评价,达标率为53.8%,较去年提升7.6个百分点。
上半年,我市落实了四项举措,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231万的南墅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土建工程的70%;总投资4500万的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完成土建工程的75%;概算投资2200万污泥处置工程已完成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二开展了小沽河、芝河、五沽河氟化物污染专项整治,对院后矿坑投加石灰进行中和处置,投入石灰200余吨,片碱10吨,聚合氯化铝10余吨,土石16余万方。三是实施嵯阳河达标工程,17项管网工程图纸设计全部完成;润富樱家纺等31家直排企业污水接入管网;52家养殖场完成沉淀池建设改造或关停;白马河、炉上河全部完成清淤;展格庄、范家疃、姜山排污干渠餐饮污水和村庄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四是实施专项整治,新建、改扩建奶牛养殖小区8处,推进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对63家涉水石墨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其中对顶风违法生产的青岛万豪圣石墨有限公司断电强制停产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70万亩,实施双低和生物农药补贴5万亩,进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0.5万亩,推广各种绿色防控技术12万亩次。
7项治理工程削减排污总量
我市实施了姜山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青岛金莱热电、金浪热电脱硫、鑫昊投资脱硝DCS系统改造工程、北墅监狱狱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九联集团肉鸡第六十八场粪污处理厂建设工程、青岛荣一建材有限公司扬尘治理工程,消减排污总量。同时,上半年,环境信访总数较去年同期694件下降20.6%。环保部门共受理环境信访551件,其中大气污染类305件,水污染类168件,噪音污染类66件,其他72件,分别占总数的49.9%、27.5%、10.8%、11.8%。
同时,试点监测土壤项目14个。上半年,我市启动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青岛榕昕牧业周边土壤情况调查,采取5个点位土壤样品,对14个项目进行了监测。
立案处罚17家环境违法企业
上半年,环保部门排查环保违规建设项目426个,其中,对35家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治理;对17家环境违法企业立案处罚,立案处罚金额115万元,较去年同期提高52%;关停违法企业5家;对3起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实施约谈制度,对4家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公开曝光环境问题、违法企业30余个。协调金融部门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2000万元。同时,10个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其中,列为201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计划的4个企业,完成内部审核正在组织评估,纳入2015年计划的6个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正在组织实施。
1760万元给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今年,我市共申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11个,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760万元。其中4个项目已经落实方案,分别是店埠东庄头社区、葛家泊社区、沽河社区、谭彪庄社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同时,铺设镇街排污管网2500多米。大沽河流域(镇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取得进展,南墅至日庄段铺设管网2500米,姜山污水处理厂至泰光路段铺设管网400米,其余7个标段正在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