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开始,青岛汉唐风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资金用途,以投资风力发电项目及公司缺少资金等为由,夸大该项目的盈利前景,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带领投资人到风力发电现场考察、打广告的方式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向200余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5.7亿余元。其中,多数款项用于偿还前期集资人的本金及利息,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约5700余万元,另外一小部分集资款用于投资中草药、房地产等项目,致使被害人2.3亿余元资金不能偿还。2014年8月,刘某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件警示:警惕高新技术项目的集资骗局
近年来,新能源、生物养殖等高新技术热门行业,犯罪分子利用广大投资人对高新技术的兴趣,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致使投资人上当受骗,蒙受巨大财产损失。广大集资群众一定要认清这些所谓的高新技术项目的本来面目,通过多种途径详细了解项目的真实背景,理性分析项目的盈利前景,切勿盲目追捧高新技术行业,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市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