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587期 >2015-07-15编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刊发日期:2015-07-1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境卫生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