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584期 >2015-07-09编印

市法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办案
刊发日期:2015-07-0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市法院为适应司法改革,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在全院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全院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积极适应司法改革新需求。该院认真推行领导干部“转变角色”、带头办案工作制度,努力为“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障审判权规范行使提供有效的载体与平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建章立制,实现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定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明确办案范围,强调院领导办案应当选取重大、疑难、复杂及新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由院领导独任审判或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另外,院领导办案数量和效果,将作为履行审判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和监督范围。
  办精品案,发挥领导办案示范性。该院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每周党组会进行调度,通报领导干部办案数量。通过推行领导干部办案制度,不仅提升了领导干部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同时进一步将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传授给青年法官,对初任法官、年轻法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了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截止2015年6月11日,该院领导带头办案101件,已结案89件。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