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水平,不断深化客运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城市客运行业和谐发展,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出租客运行业,联合开展“创先争优·文明驾驶”文明服务标兵主题评选宣传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以第二届世界休闲体育大会在青岛莱西举办为契机,以“创先争优·文明驾驶”为主题,以“真情与您同行”行业品牌创建为抓手,以解决影响城市公共客运形象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素质,不断强化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树立维护全市城市出租客运行业文明服务新形象。
据介绍,本次活动评选的具体标准为:
1、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出租车营运规定和交通规则,年内无经营违章记录,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2、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传统美德,诚实守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文明行车,服务优质:遵守出租车客运服务规范,按规定摆放服务资格证,按规定操作计价器,驾车期间无抽烟、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自觉使用文明用语,仪容整洁、举止端庄、待人礼貌、热情服务、便民服务。
4、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坚持车辆按时保洁维护制度,车容整洁美观,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5、社会认可,群众满意:服务效果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群众满意度高,年内无投诉举报记录。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6月23日至7月5日)
1、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载体对城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激发参与意识。督导出租客运企业制定参评方案,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发动全体出租车驾驶员开展以“创先争优、文明驾驶”为主题的座谈讨论会,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文明驾驶”的优质服务意识,积极参与活动。
第二阶段为评选审核阶段(7月6日至7月12日)
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公司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检查考核,按照评分细则,从今年来零投诉出租车中推选“文明服务标兵”。届时,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候选驾驶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采取日常稽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将考察结果作为综合评定依据,记录、存档。考察期间,新闻媒体还将对评选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驾驶员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制作专题,进行集中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第三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7月13日至7月31日)
由评比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我市出租行业“文明服务标兵”60名,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向获奖驾驶员颁发“文明服务标兵”荣誉证书,授予所驾出租车“文明标兵车”称号,换装“文明标兵车”顶灯,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被评为“文明服务标兵”的驾驶员和“文明标兵”的出租车将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生违章或服务质量投诉,一经查实,由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取消其所授称号。对未被评选上的且随后表现突出的驾驶员,评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年进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