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4月7日23时许,王常昆驾驶鲁FL2576号车辆沿S215线由南向北行驶至75KM十500M处,遇顾万照在路上站着,因王常昆观察不周将顾万照撞倒致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王常昆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王常昆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顾万照不承担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