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经青岛市政府同意, 青岛市再次上调企退人员养老金,青岛市近71万人受益。今年调待首次与缴费年限挂钩,并向高龄和低收入群体倾斜。调整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65元。新增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补发,5月31日前发放到位,6月起养老金正常发放。这也是青岛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进行的第十一次调整。
据悉,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国家、省的规定,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标准具体包括四项。
一是普遍调整,对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规定办理补缴的原未参保集体退休人员和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以下简称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00元。
二是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按照本人2014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3%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是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整。作为我省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重大改革内容,今年我省首次采取将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具体将缴费年限划分7个档次,分别增加一定数额的待遇。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上调30元,之后每满5年增加10元,缴费年限满41年以上的调整90元。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提高30元。
四是向高龄群体的调整。今年我省取消了以往养老金调整中对省以上劳模适当倾斜的政策,只保留对高龄群体的倾斜。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除对高龄群体的倾斜,此次养老金调整还体现出对低收入群体的倾斜。根据方案,对补缴参保人员在同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再对其中70岁以上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
据统计,今年青岛市共有708681名企业退休(职)人员符合本次调待政策,调整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65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94元,达到2914元/月;灵活就业退休人员213元达到1645元/月;补缴参保人员162元,达到868元/月。据测算,青岛市财政今年仅用于调待部分的支出就将达23亿元。
目前,青岛市已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规范确认、养老金待遇调整数据的计算和核定工作,增发的养老金将于5月底前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企业退休人员可通过三种方式查询具体的养老金调整情况:一是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查询,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可向所在企业查询;二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进入“个人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社会保险编号)查询;三是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