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已经成为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新阶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也是让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农产品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市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标准化体系、“三品”质量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队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我市被农业部评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县(市)”、“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和“全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
建立安全监管体系
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了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的意见》、《关于加快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成立了市、镇两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宏观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了对各镇(街)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认真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实行全域监管。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市级部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储运、加工、销售全过程监管。镇级机构健全,全市12处镇(街)都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动物疫病防疫检疫所、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农产品检测室等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村级落实了农药协管员、动物防疫员、农业科技信息员、农作物植保员等,逐步实现“多员合一”。每个新型经营主体,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三是加强宣传培训。近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318期,培训各级干部、技术人员、农民16万人次,印发农产品质量技术资料4.5万份。此外,通过在电视台开办专题栏目、专家讲座、典型报道、咨询服务、赶科技大集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培训,促进了无公害种养技术的推广,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了消费者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知程度,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安全意识,为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产品出口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高标准建设种养基地
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是推行基地标准化生产。近几年,以各镇(街道)的“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财政扶持的农业园区、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从加强生产技术指导、规范基地建设等方面入手,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态化”的标准,为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生产提供技术指导,并强化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基地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对重点基地统一制作了标志牌,标明了基地简介、技术操作规程和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并要求生产基地依法建立生产记录档案,逐步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对生产基地实行全程有效监控。目前,全市已建设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42处,各类水产品养殖基地11处,各类养殖小区290多个,其中奶牛养殖场(小区)89处,肉鸡养殖场(小区)67处,生猪养殖场(小区)57处,畜禽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0%以上。二是建立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根据青岛市农委的统一要求,全市42个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财政扶持的园区和专业合作社已全部纳入青岛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并按时按要求上传生产记录,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可控制、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落实。三是开展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了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数据库,对全市所有的规模养殖场实行了养殖档案规范化管理。每个规模化养殖场配备了移动智能识读器、电子票据打印机、电脑、动物新型耳标等新型仪器与器材。对牛、羊、猪等大、中家畜,全部打挂了新型动物标识,其信息编码具有全国唯一性,一旦动物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依据编码直接追溯到养殖场(户)。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目前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28个、畜产品67个、水产品3个,绿色食品10个,有机农产品8个,有2项农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有2项农产品被评为山东名牌农产品,4项农产品被认定为青岛名牌农产品。
加强检测体系建设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进一步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整合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新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检测中心。一是投资320多万元,建立了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2008年6月通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二是镇级检测室建设运行情况。2014年,全市12个镇(街)均建立了镇级检测室,每个镇级检测室配备了2名检测员,所有镇街检测员均能较为熟练地开展农产品速测任务。所有镇级检测室全部纳入青岛市农产品监管平台,检测数据并入追溯系统,实现基层检测数据的生成与即时上传。
建立农药追溯体系
不断规范投入品监管
近几年,采取联合执法的方法,不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净化投入品市场,保证投入品的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稳定提高。制定实施了《莱西市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完成农药备案1680个品种,并要求所有零售商在进货时一律向批发商索要《农药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进一步规范了农药市场。对全市1580家农资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资格核实,达到一类标准的430家,已全部纳入2014年农药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剩余的将分期分批全部纳入追溯体系,对不纳入追溯体系或经多次整改仍不符合标准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农药追溯体系监管平台及终端设施已依法按照招投标程序,全部安装结束并已投入运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已由原有的22家缩减至8家,这8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信息及所经销的高毒农药已全部纳入青岛市农药监管信息化平台,并全部按要求安装了设备,落实了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
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近几年,采取联合执法的方法,不断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净化投入品市场,提升投入品的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稳定提高。一是开展了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农资生产厂家及农资经营业户1072家,抽检农资样品1047个,查获假冒伪劣农资1吨多,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3起,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开展了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从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环节,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通过集中督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不定期巡查、每月抽检等监管制度,每年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检查整治活动不少于8次,其中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有效地规范了我市生鲜乳生产和收购市场。2014年,我市代表山东省迎接了农业部委托的重庆市、上海市检测中心对我市牛奶质量的抽样检测,在我市24个奶站抽取牛奶奶样50份,在奶牛养殖场(户)抽取奶样30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农业部、省畜牧兽医局分别来我市开展了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通过反馈,全市奶站监管工作得到了省及农业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三是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上级要求,扎实开展了“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者、生猪养殖、屠宰者的监管力度,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对全市360家规模养殖场(户)、89家兽药和饲料经营店及1个定点屠宰厂进行了集中清查。经清查,我市所有饲料销售门店及规模养殖场使用的饲料均为合格饲料,未发现“瘦肉精”违法购销、使用现象。四是开展了兽药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1月上旬,与市工商局联合开展了为期10天的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包括全市兽药生产企业、持证兽药经营企业、无证经营兽药的单位和个人、部分规模养殖场。共出动畜牧兽医执法人员702人次、工商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2家、兽药生产企业4家、畜禽规模养殖场123家。没收兽用生物制品103支(瓶)、原料药4千克,没收过期、夸大疗效等假劣兽药水针剂700支(瓶)、粉散剂3.027千克,货值1692元。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起,罚款480元;取缔无证兽药经营业户1家;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提出整改意见136条。五是开展检疫监督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1月起,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逃避检疫、私屠滥宰、宰前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宰杀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9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3个,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35900元,查没违法屠宰生猪产品1400多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