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交通纵横总第1551期 >2015-05-12编印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打响
刊发日期:2015-05-12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2015年,我市在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过程中,增加了156辆客运出租车,现有出租车数量达到了285辆,运力基本能够满足市民的乘车需求。但由于非法营运行为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损害了正规出租车的利益。正规出租车业主主要反映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等“黑车”肆意违反交通法规、从事非法营运,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出租车业主所反映主要问题集中在残疾人三轮车、非残疾人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其他机动车辆或代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和从事非法营运。这也是困扰我市多年、且属于全国范围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据我市残联部门初步统计:全市城区共有残疾人代步车辆118辆,其他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均为正常人驾驶。由于这部分车辆群体特殊、数量众多、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又涉及民生问题,所以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压力。为了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市民既有权益、维护城区交通和运输秩序,亟待对这部分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城区交通和运输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市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前期调研协商,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
  据悉,此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整治的重点是,依法取缔非法上路的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打击各种车辆从事非法客运出租经营行为;整顿代驾市场和三轮车、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无牌、不遵守交通信号、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残联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对驾驶三轮车、四轮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非法占路的,根据管辖分工分别由公安交警部门及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罚。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无照生产、销售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从源头抓起,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对城区非法营运出租车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营运车辆相对集中的场所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充分利用路面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对涉嫌非法营运、违法占路、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严查重罚,维护客运出租市场秩序。
  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对全市代驾公司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对车辆标识与行驶证不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照片有悬挂与正规出租标志帽相类似的代驾标识的,由公安机动车管理部门负责摘除代驾标识,并重新登记其行驶证车辆照片;对涉嫌非法营运的代驾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
                (郭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