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办、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为促进莱西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有效挖掘、抢救、保护和利用珍贵历史资料,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史志办公室、市档案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历史资料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坚持以建国前历史资料为主,兼顾五、六十年代历史资料,广泛征集从不同侧面反映不同时期历史现状、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散落在社会和个人手中,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历史资料(文件、图片、文章及其他实物),确保真实。
二、征集范围
1、能够反映莱西历史的书刊、报纸、照片、族谱、旧志、老物件等图文音像资料。
2、反映莱西发展进程等重大历史事件的回忆录、志书、传记、照片等图文音像资料、实物。
3、反映莱西名人的照片、图文音像资料、实物等。
三、征集办法
1、珍贵实物及图文资料坚持自愿原则,自愿捐助的,发给收藏证书,不愿捐助的,在拍照或复制后返还所有者,后期使用将尊重所有者版权,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方可使用。
2、对遗址、遗迹在征集历史资料的同时,派专人进行拍摄,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保护利用。
3、所有征集资料均可通过个人所在单位或个人直接与市史志办公室、市档案馆联系,办理登记或交接手续,所有提供征集资料的单位和个人都将获得收藏证书,自愿捐助的具有珍贵价值的历史资料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征集时间
2015年5月5日——12月31日。
其中1947年以前莱西县委、县政府办公旧址以及花园头阻击日军战役、水沟头阻击战等历史事件资料于5月20日前征集完成。
各镇(街道)要及时做好资料征集发动工作,将通知下发到所辖各社区(村庄),并传达到所有居民,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到所有人员。征集过程中,要以老干部、老党员、老年活动组织为重点对象,广泛发动,深入挖掘,力求征集到更多有价值的历史资料,为我市历史资料的保护和利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
市史志办公室 于如宽
电话:0532—88469512 13396481028
市档案馆 郝成志
电话:0532—88483065 13864253361
邮编:266600
电子邮箱:hcz_2006@163.com
单位地址:莱西市烟台路82号
莱西市史志办公室
莱西市档案馆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