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市卫计局卫生监督所于5月4日在月湖广场开展了新《条例》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了新《条例》规定的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体制、监督程序和救济渠道,增强了群众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
新《条例》的实行,能够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