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莱西教育总第1548期 >2015-05-06编印

让孩子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市教体局打出师德师风组合拳
刊发日期:2015-05-0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师德师风建设,重在教育,重在引导,重在建设。市教体局组织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努力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建设一支学生爱戴、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让孩子们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市教体局将今年定为师德师风建设年。要求,各个单位制定本学校的活动计划,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师德考核,不断创新活动载体,要深入持久开展“爱与责任”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要签订承诺书,通过举办论坛、演讲、征文等不同形式,着力发现和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激发教师以德立身、以身立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努力形成好的教风,以教风促学风,以学风正校风,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内涵和品位,积极创建“教风良、学风浓、校风正”的文明校园。
  强化制度建设,严防教师侵害学生事件发生。各个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和心理教育,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自我保护能力。5月中旬,各个单位要全面细致地完成摸排工作,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校长应引咎辞职或予以撤职。
  严抓有偿家教。一是正面教育引导。治理有偿家教,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本校教师的教育工作。二是明察暗访严惩。市教体局将安排专人到相关的辅导地点进行取证,有偿家教一经查实,按规定严格处理。凡被处理的,校长先停职检查,其他责任人按规定处理。
  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对一些重要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增强教师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让法律成为高悬在教师头顶的“德摩克里斯之剑”,让教师的师德落实在教师言行之中。

■相关链接
  

教师行为规范“十禁止”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中,违反以下十条将给与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触犯刑法的将法办。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教师从教“禁区”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是教育部首个针对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的专门文件,主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为教师从教行为划定“红线”,设定“禁区”。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