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是我市传统的老年维权月,今年市老龄办确立的活动主题是“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老龄办围绕活动主题印发了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下发至各镇、街道,要求在显眼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利用四月份的节假日或集市日联合司法部门,在人员较多的地方开展老年维权大宣传,普及老年人法律知识、解析老年人权益保障及法律援助等方面问题。
4月23日,是我市赶大集的日子,市老龄办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民政办、司法所、妇联联合在位于集贸市场旁的刘家院西村小广场,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老年法律及维权知识大宣传。开发区夕阳红敬老院的老人们听说要宣传老年法,义务组织起敬老院里的老年宣传队来到现场,锣鼓队、秧歌队、戏曲队等纷纷上场,老年人在他们的欢歌热舞中手拿老年法宣传页,咨询着老年人优待等方面的问题,个个都说:“我们是越老越有福了!”。目前我市老年人享受的福利越来越多:免费办理老年证、65周岁以上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80周岁老人每年有150元的查体补助、85-89周岁老人每年政府发放高龄津贴400元,90-99周岁每年600元,活至百岁以上的老人每年5000元的长寿补贴等等。
全市12个镇(街道)相继开展了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40余条,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20000余份,各村、居委会全部在明显位置宣传老年法,电视台、报纸也进行了相关的报道,在全市营造了共同关注老年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