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541期 >2015-04-23编印

市法院三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刊发日期:2015-04-2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今年以来,市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有效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工作。该院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人民陪审工作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成立了院长为组长、政治处主任为副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紧紧抓住青岛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文件的战略机遇,积极主动向市委政法委、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加强与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整体合力。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最重要的是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该院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推行“四个公开”,即公开选任数量、公开选任条件、公开选任程序、公开选任结果。重点抓好“三个环节”:首先抓好推荐环节,坚持基层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并行,切实将社会工作经验丰富、有威望的同志纳入到陪审员队伍中来;其次是抓好考试环节。将笔试、面试、答辩的方法引入选任工作之中,使选任工作更具竞争力和公正性;再是抓好考察环节。对确定的考察对象,邀请人大、司法等部门及社会各界代表联合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拟任人选的现实表现,真正将能够胜任人民陪审员这一工作岗位的选拔出来,人民陪审数量增至103人,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实现了人民陪审员数量适当多于与法官数量(法官数量91人)。目前,人民陪审员队伍从学历结构上看,大专以上学历62人,占60.19%;从职业结构上看,党政机关人员25人,占24.27%;企事业单位27人,占24.27%;专业技术人员7人,占6.8%;城市普通居民、社区工作者和农民及其他人员44人,占42.72%;“两代表、一委员”42人,占40.78%,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来源更加广泛,代表性进一步增强。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今年以来,该院开展了“司法行为规范年”主题活动,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机制,严格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保障他们的庭前阅卷权、庭审权、合议权,尊重他们的异议权,切实解决了“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要求人民陪审员提前阅卷,熟悉案情,要与法官共同制定庭审预案。庭审中陪审员要主动讯问,积极参与法庭调查,合议时要首先发言,独立发表个人见解。经审判长许可,陪审员可以独立主持调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基本实现了由形式陪审到实质陪审的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呈现出高调解率、高撤诉率、高执行和解率和低上诉率、低改判率、低投诉率的“三高三低”的良好局面。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