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平安法治总第1541期 >2015-04-23编印

水集司法所推行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
刊发日期:2015-04-23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水集街道办事处白玉庄村人民调解员刘云波在入户随访过程中,听闻青岛恒通置业有限公司与养羊场刘某某就养殖的羊发生价格争议矛盾纠纷,立即向水集司法所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赶往了现场。
  摸清基本情况。青岛恒通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购买水集街道办事处白玉庄村150亩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在土地清障期间,刘某某的养羊场在清障范围之内,由于养的羊数量多,无法尽快搬迁,刘某某希望青岛恒通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自己的羊,双方就羊的价格产生了争议,引发纠纷。
  依法说服教育。摸清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研究会商,认为适用于莱西市物价局与莱西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价格争议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西价认[2015]1号),联系沟通了市价格认证中心负责人,并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双方一同来到了养羊场,当场勘察取证,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依法说服教育,双方一同认定刘某某养殖的羊品种是108只小尾寒羊,均重95斤,并向市价格认证中心递交了价格争议调解申请书。
  民主协商调解。3月18日,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了青莱西价认字(2015)9号认证结论书,认证基准日的价格为92340元。同日,将当事人双方、市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白玉庄村人民调解员请到了司法所,向当事人双方出示了认证结论书。青岛恒通职业有限公司除认证基准日的价格外,多给刘某某1万余元的羊草料钱,刘某某表示非常满意。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