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528期 >2015-03-31编印

我市一食品企业被骗39万购货款
刊发日期:2015-03-3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去年9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食品企业报警,称一名辽宁籍男子宋某某以诈骗的方式骗走了企业的39万元购货款后携款潜逃。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经了解得知,宋某某以每吨比市场价便宜6500元的价格做诱饵,诱骗该食品企业从其手中购买树莓。根据双方约定,食品企业工作人员来到辽宁省一树莓厂提取货物,就在开始装货的同时,食品企业负责人按约定将39万元货款全部打到了宋某某指定的账户。然而货款打出后再联系宋某某,宋某某的电话已经关机,树莓厂因货款未到位,也不允许食品企业将树莓拉走。此后的时间里,食品企业多次联系宋某某均未果。
  为了查清事情真相,民警又赶赴辽宁省展开调查。在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真相后,我市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开始对宋某某进行调查,经过半年不懈侦查,3月21日,警方在辽宁省锦州市成功将宋某某抓获。  审讯时,宋某某交代,由于事发时其有一笔30多万元民间贷款已经到期,迫于当时对方讨要贷款压力,他决定以低于市场价为诱饵,并通过打时间差的方式,骗取我市该食品企业39万元货款,得手后其关掉手机潜逃,就连春节期间也没敢回家。近日,他感觉警方可能已经松懈对其追捕,于是便悄悄潜回老家,没想到被民警抓个正着。
  3月24日,宋某某被警方带回我市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目前,其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被我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王玉翠 宋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