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综合信息总第1528期 >2015-03-31编印

莱西市2015年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准入招标公告
刊发日期:2015-03-3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莱西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莱西市2015年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准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莱西市2015年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商资质准入。
      2、项目内容
  招标原材料范围按米、面、油、肉、调味品、蔬菜等共分8包,投标人均需按包分别投标。
  第一包:特制一等面粉(小麦粉 GB 1355—86);
  第二包:压榨一级花生油(花生油 GB 1534—2003);
  第三包:猪肉(有正规资质的企业);
  第四包:鸡产品(有正规资质的企业);
  第五包:调味品(酱油、醋等);
  第六包:大米(标准一等米);
  第七包:蔬菜(含鸡蛋、豆制品、植物蛋白肉等);
  第八包:海产品(鱼、虾等)。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第一至六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或个体工商户,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和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应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第一至四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第五至六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30万元)。
  3.1.2生产商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大米除外)、食品流通许可证(猪肉、鸡产品、蔬菜类除外)、送货人健康证和身份证。
  3.1.3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送货人健康证、送货人身份证及生产商相关证件复印件。
  3.1.4代理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2第七至八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或个体工商户,第七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
      3.2.2第七包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送货人健康证和身份证,并具有农药残留检验设备和恒温保鲜库;第八包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送货人健康证和身份证,并具有冷冻冷藏库。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详见3、投标人资质要求中3.1,3.2条要求提交。
  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质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
  自2015年3月31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6、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莱西市黄海中路16号丁(粮食局四楼)。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莱西市黄海中路16号丁(粮食局四楼)。
  联系电话:0532-83108519
      联 系 人:王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