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综合信息总第1520期 >2015-03-17编印

确定示范单位宣传优秀经验指导基层工作市人社局引领劳动关系新常态
刊发日期:2015-03-1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为积极发挥示范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预防、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的典型带动作用,促进全市企业调解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市通过确定示范单位、宣传优秀经验、指导基层工作三条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创建活动。
  综合审查把关,评选认定示范调解单位。从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小组,采取实地检查与网上登记信息核对的方式,对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选。其中,实地检查,主要是深入企业进行现场考评,通过参观调解工作场所、调阅调解记录档案等方式,了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硬件配备”是否达标;网上登记信息核对,主要是复审“硬件配备”达标企业在网上登记的调解记录内容是否属实、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网上备案是否及时等信息。通过综合审查把关,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预防调解工作制度完备的企业挑选出来,推荐参加示范调解单位的评选。
  发挥榜样作用,广泛宣传先进调解经验。从确定的示范调解单位中,选取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好、调解员业务水平高、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完善的企业作为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典型,通过举办“先进经验巡回交流会”的方式,向全市各企业推广企业调解组织的有益经验,重点介绍他们在机构设置和制度完善两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其中,机构设置方面,主要介绍示范企业在各部门、车间、工段设立的调解小组,采取划分调解区域的方式,把劳动争议矛盾化小、化了;制度完善方面,主要介绍示范企业在建立工会组织和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完善女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制度,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情况。
  结成帮扶对子,全面指导基层调解工作。为有效解决部分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多发、调解组织力量薄弱等问题,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安排专职仲裁员与企业结成“帮扶对子”,采取“每月巡访”与“每季度座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指导。每月巡访,主要是仲裁员每月到结成“帮扶对子”的企业进行巡访,现场了解该企业本月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帮助他们排查内部可能存在的争议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每季度座谈,主要是市仲裁员按季度组织召开帮扶企业座谈会,通过交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心得、探讨职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等方式,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反应机制,降低劳动争议案件发案率。
                                             (万馨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