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期)
四、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1、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用人单位属于企业性质的,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计算;用人单位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2%、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计算。如果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自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之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招用本市户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为1年,政策执行期限截止至2015年底。
●怎样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季度申请。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到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花名册》;
3、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月份的工资支付凭证(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第一次申请补贴的,需提交《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问答
●哪些人员可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不含协保人员)和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时间为准),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且在社区内从事家庭服务、家电维修、早(夜)市经营服务以及自由从事撰稿、摄影等项目的灵活性就业人员。
●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灵活就业人员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有多长时间?
除对初次申领补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对此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领取期限与原标准享受期限合并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年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年限分别计算,不重复享受。
●如何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发放的办法。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应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需带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家政服务、婴幼儿看护服务、养老看护服务、病人看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事项的,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所服务家庭成员出具的证明;在社区大食堂、日间照料中心、托老中心、干洗店等便民服务场所从事钟点劳务、保洁服务的,应提供服务场所出具的工作证明;从事小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的,需提供雇主出具的雇佣证明;为中小学生提供小餐桌服务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或其他证明;早、夜市经营服务的,需提供街道(镇)等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从事新闻、文学撰稿、摄影、歌手、法律服务、中介服务等项目的,需提供以此获得劳动报酬的证明;从事修鞋、理发、缝纫、家电维修、手表维修等服务项目的,需提供摊位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从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服务项目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变更了户籍地或工作项目后怎样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如从事的灵活就业项目发生变化或本人户籍跨街道(镇)发生迁移的,须重新按规定申请,享受补贴期限累计计算。对于继续从事原项目的,享受补贴期间不需按季申报。
六、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问答
●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本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3、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政服务机构创办者。
●哪些人可以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正常经营、无不良信贷记录、初次贷款期间内按规定带动就业的创业成功者,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可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会同担保机构根据贷款人从事行业、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人数、项目评估和反担保等情况确定。
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贷款额度在15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1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2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吸纳就业人员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二次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其中,吸纳就业人数为新增就业人数。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