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市民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密切联系群众,提升做好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等为民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4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5040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560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220元,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0440元;城乡低保家庭专项补助标准也相应地进行调整提高。出台《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逐镇街低保家庭全面复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大救助工作机制,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大救助平台建设,实现救助信息共享。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落实青岛市《关于深化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莱西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实现莱西村级组织建设“三配套”向社区运转“三互动”(社区居民、社区组织、政府)的新突破。指导各镇街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指导各镇街在村级组织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民公约、村(居)务公开等制度。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三扩”“四上”“五把关”机制建设模式,以公开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城乡社区运转,发挥社工协会在社会工作中的推力作用。
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维护优抚群体权益
进一步完善优抚保障体制,落实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完善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保障工作模式,继续做好优抚对象医疗巡诊、轮流休养活动;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规范社会化发放机制;加强优抚数据信息化建设和资金管理;组织做好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加强烈士陵园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烈士公祭、群众性纪念活动及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继续推行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阳光安置”,落实自主就业补助金发放,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创建活动。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抓好市社会福利中心的社会运营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覆盖50%的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落实青岛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等级管理办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管理标准等实施细则。加强养老服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镇街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作用,扩大慈善冠名基金规模,丰富救助内容。
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稳步推进登记体制调整,实行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双轨并行;加快社会组织支持中心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公信力和活动的透明度。推行先教育规范、再责令整改、最后实施处罚“三步式”执法模式。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社会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和组织建设年活动。
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情系新人”婚姻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100%。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继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工作,完善地名信息化和数据库建设;对城区新增道路及原有道路延长部分进行命名。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关于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
(刘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