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502期 >2015-02-04编印

我市1月增城乡低保9户18人“阳光低保”更透明
刊发日期:2015-02-04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近日,市民政局对2015年1月份的城乡低保户进行了公示。笔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5年1月份,城乡低保新增9户18人;取消62户84人。近几年,为了让“阳光低保”更透明,市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让更多有需要的人享受到城乡低保。
  2014年4月1日起,我市大幅度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480元/年提高到4200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80元/月提高到540元/月,扩大了低保覆盖面,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达到2000余人。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在去年开展的“阳光低保”专项活动中,2802名市民政局、镇(街道)民政办及村(居)两委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全部签署了“阳光低保”工作承诺书,并进行了公示。对全市低保户进行全面复核,清退不合格家庭130个152人,新纳入低保家庭67个82人。在此基础上,逐步修订完善了《城乡低保待遇审批流程》,取消了村委会对低保的受理权和初审权,规定村级民主评议工作、公示工作由镇政府主持,要求镇政府对申请低保家庭100%入户调查。
  “2015年还将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评估机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将出台《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建立起与青岛市核对机制联动、市直部门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逐镇(街道)低保家庭全面复核工作,确保社会救助更加公平公正。 (吴学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