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市财政局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对财税工作提出的有关要求,以骨干税源为支撑,牢牢抓住新的税收增长点,不断创新资金筹集渠道和资金监管措施,圆满完成了当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26867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7.3%,比上年增长19.7%;地方财政支出完成469416万元,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全市财税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平稳增长。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9867万元,同比增长19.8%,增收69396万元。其中,国税部门完成地方税收34988万元,同比增长20.8%,增收6035万元;地税部门完成地方税收110581万元,同比增长0.9%,增收1012万元;财政及其他完成274298万元。
税收秩序进一步规范,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各财源建设职能部门,依托财源建设信息平台共享涉税信息,共清理欠税6310万元。制定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工程项目税收隶属划分的通知》,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收入隶属划分进行了调整,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税收征管秩序。2014年税收占比达到77.8%,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
骨干税源支撑有力,新税收增长点拉动明显。2014年,我市纳税50强企业纳税总额达到119048万元,比上年增长11%;骨干税源企业中青岛耐克森轮胎有限公司、青岛雀巢有限公司、青岛泰光制鞋有限公司、青岛凤凰印染有限公司4家企业纳税总额过亿元,比去年增加两家,共实现地方税收19498万元,同比增长20.9%。除制造业外,金融业成为我市支柱行业新的增长点,全年金融业税收地方留成突破亿元,同比增长31.1%,拉动支柱行业税收增幅3.6个百分点。
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公共财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创新融资方式,重点支出需求保障坚强有力。青岛莱西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不断转变融资理念、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开展多领域、多渠道融资业务,首次发行企业债券额10亿元,不仅填补了我市在国内资本市场的空白,也为大沽河治理、市民文化中心建设、休闲体育大会场馆建设、青荣轻轨姜山站建设、北汽新能源汽车莱西基地建设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优化评审担保流程,着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健康发展。青岛昌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断改进、优化工作流程,审慎稳妥地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积极为招商引资新建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绿色通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担保审批效率提速30%。2014年新增流动资金担保1.8亿元,累计担保总额达5亿多元,为我市企业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力度持续加大。积极争取中央、青岛级资金支持,争取到青岛市唯一一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重点开发3个项目区、18个产业化项目,立项开发总面积5.8万亩,直接受益农户1.2万户,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青岛市农业综合开发绩效评价中,我市连续三年获得全市第一名。积极开展28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稳步推进村内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亮化等工作,改善了村容和人居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快速发展。
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支出。民生投入28.2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到60%,比上年提高9.2个百分点,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新农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全力支持现代化学校、标准化幼儿园和人民医院综合提升工程建设,财政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资金监管措施持续创新,财政管理效益不断提升
财政改革工作持续推进,资金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在夏格庄镇成功开展了镇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镇级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完善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实现了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财政和银行三方联网,提高了资金安全系数,征缴管理效率提高57%。成立了莱西市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尝试开展了预算评审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我市在财政部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考核中首次跨入全国200强。
注重加强国资监管,力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莱西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和《莱西市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对出租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规范资产出租行为,增加国有资产收益。二是清理整顿办公用房。积极开展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64个单位的办公用房占用情况进行了统计清理,共腾空办公用房6113平方米。三是清退处置超标车辆。根据青岛市《关于严格清退违规用车的通知》要求,清退处置违规车辆77辆,委托青岛市金海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扩大了拍卖信息发布渠道,公示时间比正常时间延长5天,以密封递价的方式,实现拍卖收入260.7万元,高出评估价格4.7%。
坚持考、奖并举,着力规范镇级财务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镇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将镇级财政财务管理考核纳入2014年度镇(街道)及党政正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促管理。扎实开展镇级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工作,12个财政所全部通过青岛市验收,累计争取青岛市补助资金190万元,各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建设和资金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