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莱西教育总第1479期 >2014-12-26编印

教育部:鼓励全部取消地方性高考加分
刊发日期:2014-12-26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各地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适宜的加分项目。”昨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王辉表示,教育部文件虽然没有提出具体量化指标,但原则是从紧从严,鼓励各地全部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改革重点,各地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建国表示,确有必要保留的,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据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此前透露,原来没有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也不得新增。
      据了解,各地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将于2015年1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教育部今年6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天津等6省市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而地方性加分项目合计由往年124项,调减至2014年的86项,减少近1/3。近年来全国每年享受地方性加分的考生约3万名,2014年减少1/3。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