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版:时政要闻总第1478期 >2014-12-25编印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正风肃纪进行时系列报道之二·规范权力篇
刊发日期:2014-12-25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12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了第一次党政正职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共有5名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全市23名市纪委委员、4名特邀监察员和3名党代表对述责述廉情况进行现场提问和评议,共提出了41个问题,其中7个问题参述对象给予了现场答复。对没有当场答复的,由市纪委予以整理后反馈给述责述廉对象,述责述廉对象必须在会后15日内向询问人及市纪委常委会作出书面答复。这是今年我市积极探索推行市直单位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的一个新举措。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权力行使的监督作为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较好地增强了权力运行透明度,降低一把手腐败概率。

分解制约权力规范约束党政正职的用权行为

  年初以市委西发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市级领导和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同时,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解落实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抓好责任落实。以市委办公室西办发1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就学习贯彻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在市教体局、卫生局、城建局、房管局等4个单位试点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莱西市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的通知》,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工作的内容、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等相关问题提出了要求,并将于12月下旬由市委常委带队组织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制定了镇级和市直单位《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并按要求开展考核。
  在青岛市率先推行了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经集体研究授权副职分管,一把手实施总体监督和管理。“末位表态”制度即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市财政局等6个部门完成试点,即将在全市面上推开。随着“五不一末”制度的实施,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新机制。
 

创新述廉模式强化纪委全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

  述责述廉工作以纪委全委会或纪委全委会专题会议形式进行,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责,述责述廉内容涵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莱西”建设重点工作、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等方面,并涉及个人住房、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偶及子女从业、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情况,陈述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具体,对陈述报告的真伪,市纪委可进行核查监督。市发改局、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民政局等5个单位首次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已于近期召开。
  同时,市纪委印发了述责述廉民主测评表,设置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价等次,由市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和党代表等对述责述廉内容、陈述质量、答复情况等进行现场评价和提出意见,意见和建议由市纪委负责收集整理,书面反馈参述对象,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述责述廉的书面报告等相关材料将装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高欢欢 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