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新闻视点总第1475期 >2014-12-19编印

3科高中会考成绩计入高考教育部12月16日发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刊发日期:2014-12-1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16日,教育部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学生选择3科成绩以等级制计入高考成绩,首次覆盖所有科目,将艺体包括在内,成为最受关注的焦点。
     《意见》是今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重要配套政策,被认为是为未来几年高考铺路。依据《意见》,各省(区、市)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将于2015年8月底前报送教育部。记者从省教育部门获悉,我省正在依据《意见》作相关修改,近期将出台相关办法。

学生选3科计入高考成绩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意见》中的这一条目应是最引人关注的变化,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有了实质性的关联。
      之前我省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界定只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质量的水平考试,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课程管理、评价和监测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成就认定的基本依据,是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高等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目前,我省高考录取时只看高考成绩,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几乎没有关系。

成绩以比例“论英雄”

      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不同,此次《意见》明确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改革旨在打破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以等级呈现成绩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而我省现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级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级A,达到75%至89%(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级B,达到60%至74%记录等级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级D,D为不合格等级。

每考覆盖所有科目

     《意见》规定,《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换言之,艺术、体育等都涵盖在内。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根据《意见》,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这是为防止学校突击考试、过早结束非高考课程,过多安排时间准备高考科目,根据各门课程的容量和正常教学进度,对每个年级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提出的要求。《意见》要求各省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我省学业水平考试也是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在每学年上、下学期结束前进行。其中,首次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三科考试的时间不应早于高二第一学期末;参加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七科考试不应早于高二第二学期末。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