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笔者走进我市一中南校附近的一家餐饮店,看到贴在店里显眼位置的一张“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上面涵盖了单位负责人姓名、经营项目、健康证编号、联系电话等多方面的信息。而在附近几家餐饮和经营食品的店里,笔者同样发现了这样一张信息表。
笔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根据青岛市食药监局《转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从10月份开始,加大对中小学周边食品餐饮店的整治力度,而张贴食品餐饮店的信息表,则是规范经营一种方式,让商家都能规范经营,让学生在这里消费更有保障。
为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市食药监局还从经营者资质、进货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店过程中,首先对其经营资质进行检查,也就是说经营者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商店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流动摊贩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对于发现无证经营的,我们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取缔。”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说。
为确保所售食品“有源可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落实学校食堂、餐饮店和食品店进货台账的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进货渠道规范。同时,对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规范,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关于销售环境、加工场所的要求及食品存放标准,也就是食品销售及存放要做到“离地离墙”、“隔潮避光”,食品区、销售区与生活区分离,杜绝二次污染、交叉感染。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市食药监局已完成了对香港路小学、城北中学、月湖小学、一中南校等15所学校的集中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9车次,检查学校食堂15家、学校内部及周边商店24家、餐饮店16家、食品摊贩40家,查处取缔非法流动摊贩19家。
同时,结合青岛市食药监局抽检活动,对这15所学校的食堂进行食品抽样检测,重点抽检蔬菜、肉制品、海产品,对非法添加剂、农药残留、色素等重点检测,共抽检学校食堂食品48个批次,检测出不合格食品4个批次,共查获不合格食品6公斤,立案调查1起。经过集中整治,这15所学校内部及周边的违法食品经营情况基本得到肃清和规范,校园食品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张显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