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青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千帆计划”的出台,意味着有了更多的扶持政策,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企业也应该认识到,获得扶持政策的模式已经发生了改变。以前那种“先拿钱、后干活”的方式,要改成“先干活、后拿钱”。
对青岛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千帆计划”是青岛市迄今为止最全面、力度最大的扶持政策,不仅涵盖了以前的优惠措施,更大量提升和创新了一些新措施。
准入门槛:四大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中小企业的要求;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的范围;
3、企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新药生产证书)或专有技术;
4、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
新措施:5条新政前所未有
1、为企业开展研发与成果转化提供低息贷款的,给予放贷银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助,单个银行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
2、对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为企业贷款发生的信贷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单一机构年最高补偿1000万元。
3、指导企业规范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用足用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4、支持企业购买专利质押履约保险,对保险公司保险费前三年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单个项目年最高补助8万元。
5、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研发服务设备,对发生的融资费用(租息和手续费)给予20%补贴,年最高补贴50万元,最多补助3年。
提升措施:扶持力度更大
1、对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2、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首次申报未通过的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分别给予40%、60%的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3、对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协作平台发生的测试费用给予20%的补贴。
不变措施:效果很好继续保持
1、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对优秀初创企业给予50万-3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孵化器按在孵企业数量给予一定比例房租补贴。
2、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年最高补助30万元。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服务,按服务量给予定额后补助。
方向措施:指导趋势值得关注
1、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支持方式,引导各类资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通过科技资本运营公司以出资参股、出资引导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组建一批科技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企业首投、首贷、首保。
2、鼓励企业购买责任保险、财产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意外和健康保险等科技保险系列产品,对保险公司发生的赔偿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3、企业在获得财政科技资金资助后,应到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展示,对挂牌企业优先给予科技金融支持,对开展融资活动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青岛日报)
◎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对优秀初创企业给予50万-3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对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
◎为企业开展研发与成果转化提供低息贷款的,给予放贷银行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助,单个银行年最高补助
1000万元
◎对银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为企业贷款发生的信贷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单一机构年最高补偿1000万元
◎对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奖励,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首次申报未通过的企业,按申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分别给予40%、
60%的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年最高补助30万元
◎支持企业购买专利质押履约保险,对保险公司保险费前三年分别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单个项目年最高补助
8万元
◎对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协作平台发生的测试费用给予20%的补贴
·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研发服务设备,对发生的融资费用(租息和手续费)给予20%补贴,年最高补贴50万元,最多补助3年
注:对以补助等无偿资助方式予以扶持的企业,单个企业年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