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市公安局成功将涉嫌抢劫、抢夺、故意伤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破获抢劫、抢夺案件十余起,涉案价值人民币十万余元。
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城区接连发生多起一人驾驶摩托车专门针对独行女性实施抢劫、抢夺金项链等贵重物品的案件,引起了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责成组织精干力量,对该系列案件进行侦破。
经过调查访问,受害人均反映嫌疑人体格强壮,骑一辆灰色二轮弯梁摩托车,上身穿一件蓝色T恤衫,短发。根据受害人反映的情况,办案民警进行综合分析,并获取了嫌疑人较为清晰的面部特征。8月28日下午,办案民警获得重要线索,一名身着蓝色T恤衫的男子在我市深圳路对一名过路行人进行抢夺时遭遇意外情况,将所骑摩托车遗留在作案现场后逃窜。办案民警立即进行分析比对,最终确定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进一步工作得知,孙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随后,办案民警组织案件受害人进行辨认,多名受害人均指认孙某某就是驾驶摩托车抢夺金项链的犯罪嫌疑人。
9月4日,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在即墨市北安办事处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孙某某到案后对其罪行百般抵赖,拒不供认犯罪事实。办案民警一步步出示相关证据,终于击溃了孙某某的心理防线,承认了犯罪事实。孙某某供述,自2013年6月以来,先后驾驶摩托车窜至我市城区、开发区等地,以独行女性为目标,采取驾车逼停、殴打、恐吓等手段实施抢劫、抢夺作案十余起,价值人民币十万余元。此外,孙某某还供述了其在即墨市故意伤害及购买赃物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现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徐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