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版:综合信息总第1452期 >2014-11-11编印

市食药监局严查制售假冒法国葡萄酒
刊发日期:2014-11-11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目前,我市葡萄酒生产企业有3家,此外,还有若干销售企业。据了解,部分企业进口外国葡萄酒进行分装,隐患较大。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法国葡萄酒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法国葡萄酒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行为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葡萄酒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自11至12月份,组织对辖区内葡萄酒生产企业和进口葡萄酒经营者,特别是进口葡萄酒分装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将该项工作抓出实效。

突出重点  全面排查

  重点检查葡萄酒分装企业的证后监管,灌装进口葡萄酒原酒的重点检查其标签标识使用方面是否存在故意假冒法国葡萄酒违法行为,核查其进口原酒的进口单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等有关文件;加强对企业外购进口葡萄酒来源和质量安全监管,特别是保税区进口葡萄酒分装企业的监管。按照要求严格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其加工灌装时告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核查进口葡萄酒数量与加工数量是否相符,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切实做到监管履职到位。同时,加强检查葡萄酒生产企业是否按照工艺要求加工,有无使用香精、色素等勾兑葡萄酒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弄虚作假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持续保持生产条件符合发证要求。

源头追溯  环环相连

  将严格要求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口葡萄酒进入商超、餐饮服务单位前,严格筛查和甄别假冒法国葡萄酒,深入排查制售假冒进口葡萄酒违法犯罪线索。要求经营者提供同一批次产品的进口单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及合格的检验报告等有效凭证、进口商营业执照以及流通许可证、购销票据及合同等有关材料,查验中文标签标识是否规范。严格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可疑进口葡萄酒,将依法进行处理。

密切协作  联合行动

  该局将与公安部门联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强化措施,加强对未获证企业生产、分装葡萄酒和加工作坊的排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制售假冒法国葡萄酒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造假者的违法成本。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还将积极与葡萄酒协会,特别是法国波尔多葡萄酒协会联手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借助法国波尔多葡萄酒协会的援助,提供有效信息,鉴定可疑进口葡萄酒。共同打击假冒法国葡萄酒。

加强宣传  社会共治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向酒类生产、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酒的危害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措施,开展案例警示,促其知法守法,诚信自律,推动生产者增强进口法国葡萄酒的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科学饮酒和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消除对进口葡萄酒不加分辨的崇拜和迷信,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的良好风尚。
  12331是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的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主要负责受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如市民发现制售假冒法国葡萄酒等违法犯罪行为,请您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12331。我们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将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对您通过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渠道递交的投诉举报,进行认真的登记、研判,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转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办,并对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审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承办部门将对我们转交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您。符合《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承办部门还将对您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