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青岛市局《转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店餐饮店及食品摊贩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立即部署召开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重拳出击,层层落实。
查看经营者资质。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店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商店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流动摊贩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严格审查从业人员健康条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把好校园食品安全第一关。
查看进货渠道。检查学校食堂、餐饮店、食品店的进货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进货渠道规范,实现所售食品“有源可查”。
检查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关于销售环境、加工场所的要求及食品存放标准。食品销售及存放必须做到“离地离墙”、“隔潮避光”,食品区、销售区与生活区分离,杜绝二次污染、交叉污染。
检查食品标识。细致审查所售食品的包装标识,确保食品的保质期,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五毛钱”食品。
抽样检测学校食堂食品。结合青岛市局的抽检活动,对15所学校的食堂进行食品抽样检测,重点抽检蔬菜、肉制品、海产品,对非法添加剂、农药残留、色素等重点检测,保证学生就餐安全。
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知识讲座,在宣传栏张贴食品安全海报,发放食品安全“明白纸”,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提高校方的责任意识。该局与学校责任人、食堂责任人、食品店经营者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食品安全承诺书,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学校的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该局已完成了对香港路小学、城北中学、月湖小学、一中南校等15所学校的集中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9车次,检查学校食堂15家、学校内部及周边商店24家、餐饮店16家、食品摊贩40家,查处取缔非法流动摊贩19家;抽检学校食堂食品48个批次,检测出不合格食品4个批次,共查获不合格食品6公斤,立案调查1起。经过集中整治,这15所学校内部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校园食品安全有了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