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综合新闻总第1451期 >2014-11-07编印

充分履行职责为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创造稳定治安环境
刊发日期:2014-11-07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全市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已全面展开,这是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全市的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希望全体选民在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的同时,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换届选举纪律,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为确保广大选民依法行使权利,全市公安机关将全力以赴,充分履行职责,为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对在选举过程中,以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手段进行要挟,迫使选民、候选人不能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选举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履行组织和管理职责的;
  二、以捏造事实、颠倒事非、背后煽动、散播谣言等虚假手段,扰乱选举正常进行的;
  三、以金钱或者其他物质利益收买选民或者选举工作人员,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四、采用伪造选民证、选票、选民名单、候选人姓名等选举文件的方法破坏选举的;
  五、雇佣、唆使社会上的不法人员进入选举会场,扰乱会场秩序的;
  六、采取殴打等手段攻击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
  七、在选举投票会场煽动群众闹事,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
  八、在选举投票会场抢夺、撕毁票箱,造成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九、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十、利用换届选举期间,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如果你对选举工作有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要通过正当的渠道、合法的形式向党委、政府反映。公安机关正告那些在背地里搞动作,企图制造混乱、破坏选举的违法人员,立即打消念头,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本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能够获得圆满成功。
  顺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平安如意!
                             莱西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