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艺术品经营法律提醒
中国现有哪些保护艺术品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
目前,文化、文物、商务、版权、海关、工商、公安等部门分别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对艺术品市场进行管理。涉及到艺术品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大致有:《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拍卖法》及其相关管理办法、《文物拍卖管理暂行办法》、《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美术品进出口管理暂行规定》等。其中文化部2004年出台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是唯一一部专门针对艺术品市场管理的部门规章。
如何理解艺术品交易的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作为特殊法的《拍卖法》和《文物保护法》,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优先适用于拍卖和文物交易领域。其他没有专业上位法规的艺术品交易行为,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民事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
故意制售假冒他人名义的艺术品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故意制售假冒他人名义的艺术品应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制售假冒他人名义的艺术品产生的民事欺诈行为和著作权侵权等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欺诈行为由工商部门、著作权侵权行为由版权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犯罪事实情况,可构成合同诈骗罪或侵犯著作权犯罪。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