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常见】超速致追尾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因车速过快导致追尾是最常见的一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现实中,可能车速并未超最高时速,但在车辆多、路况差的时段,或者夜间行驶以及遇有沙尘、雨雪天气时,未能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此时若前车骤然降速,很容易发生追尾事故,而追尾事故中后车一般会被认定负全责。因此,驾驶机动车不仅仅要遵守道路最高限速要求,更要在此前提下保持合理车速、车距,以防追尾。
2.【最危险】醉酒后驾驶
我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不得驾驶机动车。而醉酒驾驶更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被纳入《刑法》规范,充分说明醉驾对人们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在司法实践中,醉驾也的确是交通事故中后果最严重、造成损害最大的一种。醉驾不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更可能给自己造成难以弥合的身体伤残,可谓害人害己,因此请拒绝醉驾,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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